根据《 “廖康雄奖学金”评选条例》、《武汉大学魏启赞励学金评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经个人申报,学院推荐,医学部学生评奖委员会评审,现将评选结果公示如下: “廖康雄奖学金”获奖者:
第一临床学院 马鹏娟
第一临床学院 王宇虹
第二临床学院 毛铁波
第二临床学院 姚诗怡
“魏启赞励学金”获奖者:
第一临床学院 刘美琪
第二临床学院 段芳芳
口腔医学院 靳润泽
药学院 覃小宁
公共卫生学院 谢银玉
公示期7月8日-7月15日。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,请于7月15日17:00之前以书面形式反映到医学部综合办公室。
电子邮箱:chenhwsu@163.com
联系电话:027-68759364。
武汉大学医学部
2016年7月8日